关于取消审批权后高校上报学习中心的通知
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
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和《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后,教育部没有发相关文件之前,各高校上报新的学习中心时,凡带有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号、备案号文件的学习中心可以直接报送阳光招生平台。如没有审批号、备案号文件,但在申报文件上有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经网考办审核通过后上报阳光平台。其他学习中心暂不能在阳光招生平台备案,即暂不能开始招生,待教育部政策明确后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