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起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调整如下:
1. 本科生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其他教学环节,所学课程平均成绩须在75分(含)以上。
2.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良以上(含良)。
3. 非英语专业学生须参加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笔试、口试成绩均合格),证书一般应在学习中心所在地取得,且证书签发的日期至学位申请时不超过5年;已取消全国英语等级三级考试地区的学生可提供非学习中心所在地的英语等级证书;英语专业学生参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组织的第二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
关于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说明:
1、对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建议在完全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情况下申请毕业;
2、学习中心、函授站要依据学位授予条件,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及时报送至学院;
3、学习中心在审核学生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时,对于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申请将予以驳回并及时告知学习中心;
4、2019年下半年授予学位仍按现政策执行;
5、从2020年开始,按新的授予学位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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